陳瑩欣╱台北報導】財政部最近查獲上億元退休資產的老夫妻,為規避遺產稅與贈與稅,將財產存入銀行中,再陸續提領4000萬元左右給自己的失業兒子與媳婦,以為此舉可節稅,卻遭財政部查獲後,罰鍰加補稅金額達3500萬元,損失更慘重。
民眾常以為透過提款機、銀行提領資金後,只要沒有馬上存匯或在金融市場交易,稅務單位就不會查到逃稅情形,賦稅署審查科表示,上述案例就發生在稅務人員發現失業者竟有大筆資金挹注,才發現逃漏稅事實。
依洗錢防制法,同1帳戶於同1營業日之現金存、提款交易,分別累計100萬元以上(含等值外幣),金融機構除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,「並向指定之機構申報」,故稅務人員也能同步追查。民眾每筆交易都有一定現金流向與現金變動最終結果,如有逃漏情形仍會被查獲。賦稅署呼籲,納稅義務人如有上述之贈與行為而未申報贈與稅者,應自動補報,以免因違章漏稅而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