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來勞工還可另外申請最多六個月的育嬰津貼!!!
但留職停薪請育嬰假,家裡還多了一張吃飯的嘴,生計問題不能不考慮。按勞委會目前的規畫,要把勞保的生育給付,由目前的一個月,延長為三個月,這部分不管有沒有留職停薪都可以領得到,金額則視勞工個人的月投保薪資而定。
此外,勞委會還要修改「就業保險法」,未來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的勞工,就可領取最多六個月育嬰津貼;費用擬以目前全部所有勞工保險投保人平均投保薪資半數核發,每個月約13500元左右,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,但這部分仍有待11月討論確定,「唯一比較有共識的是,請育嬰假在家的人,不能領得比原來全薪還多,否則對那些沒請假仍上班的人不公平。」勞委會官員表示。
勞委會指出,根據兩性平等的精神,勞工育嬰假的申請不限婦女,男性配偶、未婚者也可申請;如果一個家庭由父母雙方輪流各請二年育嬰假,共四年後,小孩也就可以上幼稚園了。
勞委會綜合規劃處長李來希說,目前因有育嬰假、卻無育嬰津貼,真正申請的勞工非常少,去年僅1989人;統計顯示,未來育嬰假如果有津貼可領,有意願申請的勞工將大幅提升到四成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