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)今年起健保費全額抵扣 不列入保險費2.4萬扣除額
立法院去(95)年5月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,民眾在今(96)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,全民健保的保費支出將不列入2.4萬元的保險費扣除額中,可單獨列計全額扣稅,事業單位將在報稅時需主動通知上班族。對每月繳納高額健保費的高薪族來說,平均每戶約可減少2,250元到3,000元的稅賦負擔。另外,為減輕民營事業雇主負擔,今(96)年1月1日起,健保平均眷口數也將由0.78人調降為0.7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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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)3~5歲幼兒學費減稅 初審通過2006/12/14
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,放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,除現行納稅人子女就讀大專院校可申報,還新增學齡前三年(三到五歲)幼兒;扣除範圍也從「每戶」兩萬五千元放寬為「每人」兩萬五千元。
立法院如在年底前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,明年五月(2007?)報稅即可適用。財政部估計,將有二百萬人可適用,減稅總額高達四十億元。
另外,未來只要大學以上學費平均上漲率超過百分之三,教育學費扣除額度就同幅調整。
至於小學前三年的教育學費扣除額如何申報?如何與學費平均上漲率連動計算等技術性問題,財政部會等立法完成後和國稅局討論因應方案。
提案立委費鴻泰、羅明才等人主張,保險費扣除額是以「人」為單位,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卻是以「戶」為單位,因此主張改為以每人計算。此外,學費連年飆漲,許多弱勢家庭要借錢才有辦法繳學費,為讓民眾有公平受教的權利,教扣額有調整必要。修正草案最後獲得在場四黨立委同意通過,並決議逕付二讀。